中华企业文化网为全国企业文化工作者提供发言立论的广阔空间、为企业家探讨、交流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借鉴企业文化案例、企业文化资料下载的友好平台
 会员名:   密码:   用户注册 站内搜索 个人设置 站内短信
敬告:本网只供广大用户进行企业文化建设领域的交流探讨,敬请各位用户不要发表无关文章,尤其严禁发表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政治的言论。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2008年01月21日 20:35 huazi7551211 浏览:708次
回复主题 中华企业文化网企业文化论坛企业文化培训服务学员交流论坛 逆序 顺序
会员 正文
huazi7551211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阅读会员资料 发送站内短信
加入时间: 2008/01/21
帖子总数: 14
个人积分: 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楼主 引用回复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2008-1-21 20:35
回复主题 中华企业文化网企业文化论坛学员交流论坛
论坛转跳:  
1页,共1
幽默笑话
English garden
转载请拷贝 (来源:中华企业文化网) 在文章中 请勿侵权以免纠纷 法律顾问:刘兴成
Copyright 2004-2008 ◎ sinoe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企业文化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9940号 站长:梁喜生 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