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建立了 AT & T (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垄断经营体制以来,不同电信业务之间的交叉补贴就成为电信资费的基本政策,即长途电话业务补贴本地电话业务,国际电话业务补贴国内电话业务,城市低成本地区补贴农村高成本地区,办公电话用户补贴住宅电话用户。这一交叉补贴的资费结构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成为垄断经营体制下世界各国电信资费的普遍特征。我国的电信资费也不例外,甚至资费背离成本的结构性扭曲和业务之间交叉补贴的程度比世界上许多国家更为严重。中国电信改革以后引入竞争机制,使原来存在高额利润的业务率先成为竞争的焦点,即原来利润率高的长途电话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先行进入竞争领域。竞争使这些业务的资费迅速下降,利润率也随之下降,而承担市话业务的电信企业就越来越难以用其利润对市话、尤其是对高成本地区的农话进行补贴。另外,我国通信业的发展在不同的经济区域也存在差异。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收入水平较高,通信能力比较发达;而西部地区由于经济落后,人烟稀少,收入水平低下,相同数量资金的投入,分摊的成本较高,投资回收期要长,顾而通信发展受到诸多限制,水平远不如东部。如果发达国家进入我们的电信市场,由于投资的获利性,他们只会把资金投向高收益区域,即会投向长途电话、移动电话等业务,或是经济发达的东部,这样一来就会使本来已不平衡的发展势态趋于恶化,从而影响电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甚至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