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中和”体现着双方的平衡,而市场经济在追求着单方的“最大化”。“中和”的价值取向要求行动者能设身处地,不光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还要以交往他方的观点来看事物,用米德(George H. Mead)的比喻,便是将自已放进别人的鞋子里去;用儒家的话来说,便是推已及人。“中和”讲求节制,即行动者不能光看自己是否取得最大收益,也要考虑他方的利益,并在这个基础上谋求整体行动体系有关各方面的最大收益。一般所说的双赢,也正是这个意思。所以,“中和”的价值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的追求不一样,他不是把所谋求的“最大化”只限于自己所属的社会体系,而置交往的他方与不顾;而是以包括交往他方和自己在内的整个行动体系为参照架构。骆承烈阐释“中和”时说:“一事当前,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不偏不倚取其中”(骆承烈,1989:316)。换言之,“中和”取向的人对行动处境纵横交错,两极背驰的各方力量要有高度的触觉,并在其间求取最适中的一点,这就是所谓“恰如其分”,也是“中和”意义上的“最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