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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搬企业文化判侵权 飞客快递败给宅急送
2005年10月15日 23:22
浩瀚
浏览次数:1894
正义网北京10月14日讯 (陈坚)日前,引起社会反响的北京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宅急送)诉北京飞客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客快递)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在海淀区法院审结。
宅急送系一家从事快递运输业务的公司,"珍重承诺,送物传情"和"不言实行,忠孝为先"的该企业文化的重点。飞客快递在网站的"企业文化"网页中抄袭宅急送宣传的部分内容。于是宅急送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飞客快递停止侵权,书面致歉并在全国性报纸上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余万。
飞客快递辩称,网站曾委托他人制作,部分内容确系从宅急送借鉴,但该网站未实际投入使用。宅急送网站宣传文字以及其所称的"珍重承诺,送物传情"、"不言实行,忠孝为先"企业文化均非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故不同意宅急送的诉讼请求。
海淀区法院审理认为,宅急送网站所载关于该公司快运通道、合作伙伴、风险保障等业务情况的宣传和介绍,系具有独创性的文字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之客体。宅急送称其对"珍重承诺,送物传情"和"不言实行,忠孝为先"文字亦享有著作权,因该十六字曾出现于其他媒体,且未超出汉语词组之一般文字组合习惯和规则,法院亦难以认定其达到著作权法所要求的文字作品独创性标准。
飞客快递应对委托人制作的网站进行审查,现飞客快递未经宅急送许可擅自进行修改,侵犯了宅急送快递对其作品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判令飞客快递停止网站上的有关侵犯著作权的宣传和介绍性文字的行为,向宅急送公开致歉和消除影响,并赔偿合理损失2000元。
中华企业文化网
。
(中华企业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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