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目前我国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已达2000万人,全国累计已有1.5亿多人次的青年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大型赛会、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为社会提供了超过5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缺乏规范
我国志愿者服务蓬勃发展,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比如,对志愿者服务的社会定位、服务内容、经费保障和志愿者的自身权益保障、法律地位等都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在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活动的组织者把志愿者当作是免费的劳动力,甚至让他们加班加点地工作;而志愿者在公益活动中一旦发生意外,却面临难以依法维权的尴尬局面;此外,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志愿服务活动还存在着经费难以保障等问题。
与此同时,志愿服务市场也面临着如何规范的问题。近些年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与受助者发生小摩擦和法律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还有个别企业假冒志愿服务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或营利经营活动;还出现过冒充志愿者进行强买强卖,甚至偷盗行骗的违法行为,这些现象的发生都损害了志愿者的声誉。
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制定完善的法律,是一个法制社会中志愿服务工作得以深入推进的重要保障。
我国已具备了统一立法的条件。从1999年我国第一部志愿服务立法——《广东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颁行至今,我国目前已有10个省(区、市)和8个城市制定了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可以说,我国的志愿服务立法进程有了很大推进,为全国统一立法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目前正在起草的《慈善事业促进法》,将专章规定志愿服务的有关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的原则、志愿者的注册制度、注册志愿者的条件、注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注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机制等。
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时机已经成熟。
明确七方面内容
志愿服务立法应着重规范哪些方面?首先,立法应将支持和促进志愿者活动和志愿者事业明确为各级政府的责任。同时,国家财政要有一部分志愿者组织活动的预算支出,并在税制上提供更大的优惠,以保证志愿者组织一定的活动经费和易于获得捐助。
此外,还要明确志愿者的法律地位,这样才能便于在发生意外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和法律救济。
志愿服务全国立法,应明确以下几方面内容:
1.志愿服务和志愿服务组织的非营利性质;2.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单位;3.公民参与志愿服务的义务;4.志愿者、被服务单位和个人及志愿者组织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三方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5.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6.志愿服务经费来源;7.对志愿者激励奖励措施等。
建立和完善全国性志愿服务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志愿服务在良好的法律环境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通过志愿服务全国立法,有助于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作者:韩顺宏】
。(中华企业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