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蓝领阶层实行的工资制度,主要特征是按小时或按件(即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计酬,按周发薪。而白领阶层则是按年计薪、按月发薪。
蓝领阶层按周发薪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这是由较灵活且较短的劳动合同所决定的;
第二,过去的蓝领阶层工资收入低,赡养人口多,家庭负担重,发放周期长不利于消费支出;
第三,一些蓝领工人生活自制能力较低,拿到工资后就过度消费,容易造成寅吃卯粮。在过去制定的相关国际劳工公约中,还能看到工资发放地的限制(如不准在酒馆里发工资)和工资发放形式的限制(只能以法定货币而不能以酒和其他食物支付)等条款。到现在,市场经济国家的蓝领阶层大多仍是按周或两周发薪。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大家都是按月领工资。改革后,市场经济国家的年薪制逐渐被我们所接受。由于多样化的用工形式愈加普遍,相对固定的月工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加之一些行业(特别是农民工比较多的行业)拖欠工资的现象比较严重,市场经济国家蓝领阶层普遍适用的周薪制自然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在我国,工资支付形式越来越灵活是一种发展趋势,对于周薪制是否适合我国企业的实际需要,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持适用观点的人士认为,应在企业中推行“周薪制”。首先,应在全国建筑安装企业和餐饮服务等行业率先试行,将实行“周薪制”作为建筑安装企业参加工程招投标的必备条件之一和餐饮服务业获得营业资格的先决条件,以解决这些行业比较严重的拖欠工资问题。目前很多建筑工程公司和建筑工人根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运作很不规范,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建筑工人加班加点却一分未得。如果国家能够明确规定“周薪制”,有了国家法律的保障,劳动部门有法可依,就会有效降低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风险。
还有人认为,施行周薪制还可以促进消费。消费需求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制约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消费对国内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实行周薪制,不仅能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涨薪一样的功效,即增强人们对经济预期的信心,增强购买力。一方面,周薪制能刺激周末购物和消费,带来更多商机。在国外,每周五发放薪水,人们领取一周的报酬后,可以携家带友一起欢度周末,潇洒过后,又精神饱满地投入下周工作,再挣、再花。现在按月发薪则常让人为实现一个小小愿望而等上一二十天。另一方面,实行周薪制,受益最直接的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中的外来工和农民工,而这部分人也是购买力最强的人群之一。
持不适用观点的人士认为,“周薪制”与我国国情不符。“周薪制”将加大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同时,增加了企业成本,对于稳定工人队伍没有好处,所以难以实行。
对此,持适用观点的人士反驳说,虽然流动资金是企业的重要环节,但是“周薪制”对于保证工人的合法权利却至关重要。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对于企业信用进行档案统一管理,失信企业实行“一次性淘汰”;要求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预备金”,将十分有利于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对于建筑、饮食等行业而言,工人工资只是占了全部成本的12%—15%,同时还有日益成熟的金融机制作保障,因此,不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
持不适用观点的人士认为,实行“周薪制”会让企业员工没有归属感,老觉得自己是一个“临时工”,员工可能产生短期行为,不负责任,企业也难以培育企业文化。此外,公司绩效考核等管理成本会相应提高,因为工作成果的核算及发薪都要占用管理工时及成本。
对此,持适用观点的人士反驳说,与“周薪制”相对应的就是较短期的劳动合同,这是与灵活用工相适应的一种工资支付形式。你不能一方面要求员工干完了活儿就走人,不背“包袱”,另一方面又要求人家要有归属感。归属感只能是对拿高薪拿年薪员工的要求。另外,对于用工单位而言,从年、月到周、日、小时,工资的计算单位越具体、越小,越有利于企业节省成本。因为核算单位越小,意味着对单位时间的工作量的统计越精确。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周薪制”可以提倡,但不能一刀切,要允许企业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因为薪金的发放形式与不同职业的工作特征和与之相配的用工方式有着十分紧切的关系。比如,一个研究人员的工资不可能按小时来计算,一般来讲,年薪制比较适合肩负重大责任的企业高层领导,月薪制更能满足公务员等行业稳定性强的职业;而对于工时弹性大、业绩易于量化的建筑安装及服务等行业,周薪制则是比较合适的。
。(中华企业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