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一种融资方式,是指投资人对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投资、建设、收费、经营一体化管理,收费期满后移交政府主管部门。
对我国来说,BOT方式的有利之处在于:具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可以缓解我国急需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和资金不足的矛盾;便于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加强竞争和效率;提高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效率;增广我国利用外资的渠道,改变政府在基础建设中的角色,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给私营企业和民间资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和空间,增加赢利机会,有利于改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
它的不利之处在于: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过程较长,不利于比较急需的项目;以牺牲我方的较长时期内的一部分经济利益为代价;导致我国外汇的流出;政府易于失去对设计过程和质量的控制。但总的来说,对于我国现阶段,高速公路建设的BOT融资方式是利大于弊的。
目前我国BOT立法滞后,建立健全BOT立法是发展BOT的当务之急。
资产证券化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一种低成本的最新融资方式,越来越受到欢迎。由于高速公路的收费所得通常具有能在未来产生的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因而收费高速公路最适合采取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实践中,其可以单独采取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也可以与其他融资方式尤其与BOT方式配合使用,融资或循环融资效果更佳。但资产证券化也有以下几个难点:一,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二,缺乏相关的操作经验。三,收益预期的不稳定性。
所以对于急需的收费高速公路来说,资产证券化更好;而对于那些建设期长的,需要巨额资金的项目来说,BOT融资方式似乎更好一些。
。(中华企业文化网)